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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商法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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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15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江宁区 秣陵街道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翠屏科创园3号楼
  • 姓名: 马海英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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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同意被借车的事故是谁的责任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7-04-17
  • 阅读量:228
  • 价格:288.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231.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  
  • 关键词:商法,公**律顾问,起诉状

    未经同意被借车的事故是谁的责任详细内容

      公**律顾问您好,一个朋友向我取了车钥匙说是要拿回放在我车上的衣服我就给了他,没成想他竟然把钥匙交给了别人开车送他去玩,现在出了事撞了好几辆车,开车的还是一个无证的,保险不赔啊,交警已经拘留过肇事司机了,现在肇事司机电话打不接,我那个朋友也在逃避责任,我该怎么办啊?怎么起诉要不要请律师我一点不懂啊?求解啊
      商法通律师分析
      1、关于保险理赔方面,要区分交强险和普通商业险,普通商业车险按照合同约定,但是对于交强险部分,由于交强险带有一定公益性,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从而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2、关于责任主体上,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本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可以要求车辆使用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由于你将车钥匙交给对方的目的是为了取回朋友的衣服,没有将车借给其使用的目的,也难以预见到其会私自将车开走,甚至是交给一个无驾驶资格证的人去开,因此你对于事故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
      4、但是你那位朋友以及无证驾驶人是逃避不了责任的,需要共同赔偿事故损害。
      律师建议
      1、如果选择起诉的,只需要起诉你朋友赔偿你车辆的财产损失。如果损害方起诉你本人的,你可以主张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同样属于本案的受害人。
      2、我们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专业定制一份-----------起诉状(仅需288元),帮助你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如果损害方起诉你本人的,我们也可以为你专业提供一份答辩状(仅需288元),为你提供专业的抗辩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
      *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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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链接:起诉状/product/20160318114.html
      文章来源/knowledge/20170417157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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