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律师你好,景区公司欠我10几万,要钱要不回来,旅游投诉一下。他们本来门票就50元,但我们与景区合作期间是100元,价格不稳定是事实。然后我投诉了这条,他们说我对景区造成严重形象。单在投诉旅游局投诉之前,我跟他说过,不还我们钱我就投诉,现在景区反过来说要起诉他,对他们产生形象损害。要钱不成还返告。问一下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公**律顾问分析 1、收集对方价格不稳定的证据,证明你们的投诉言之有据,有事实依据,并非诬告陷害;既然有事实依据,也就不存在损害景区形象的问题,因为该景区形象也就那样,你们没举报投诉也会有别人举报投诉。 2、你们虽然以投诉要挟,要求对方还债;但一方面你们追债是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你们投诉合法合理,不构成敲诈勒索,也没有损害景区形象,不需要担心对方的起诉。 律师建议 1、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2、在你收集好相应证据后,商法通可以为你提供---------------答辩状(仅需288元/份),为你厘清答辩思路和应用法律,或者可以提出反诉,帮你成功追回钱款。 相关法律法规 *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微信搜索“商法通” 关注“商法通法律顾问” ----更好得帮您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链接:答辩状/product/20160810133.html 文章来源/knowledge/20170421157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