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律师您好,我在巢湖银屏山景区内开设地质馆,我馆门票15,景区门票50,而这五年来景区并没有统一售票65,而是有50,65两种,并且景区的网购票及团体票均不含我馆,如今团体与网购已成主流,虽然售票65时我馆的15也能月底结清,但我馆的收益完全局限于售票人员是否愿意帮我们推销,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合同*四项*二条“统一代售”?还有我馆可不可以单独售票15? 法律咨询服务律师分析 1、我们在之前的回复中也给您分析过了,你们合同中虽然提到了统一代售,但是并没有就如何具体操作进行约定,而该景区也在65元的票价套餐中包含了贵馆。 2、所以您很难从合同的角度上主张对方违约。但是从公平的角度上来看的话,既然合同的甲方并不没有将贵馆纳入所有的票价套餐中,那对于您来说,您就是有权自行单独售票的。 3、若是甲方提出您单独售票违约的话,那您完全可以依据公平原则,要求甲方将你的馆区纳入甲方售票的所有套餐中。 律师建议 1、综上所述,您很难从合同中的角度主张甲方违约,但是您完全可以自主售票,不将游客的来源全部限定于甲方的统一售卖。 2、综上,所有的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您与乙方之间订立的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您的经营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且现在社会现象更新迭代的这么快,你们之间的合同也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商法通可以为您量身定制一份___________合同起草(388元/份),以便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微信搜索“商法通” 关注“商法通法律顾问” ----更好得帮您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链接:起诉状/product/20160318114.html 文章来源/knowledge/2017050436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