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年终奖你需要知道的五个问题,接下来商法通公**律顾问为您重点分析 1、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范围的解释》*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2、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谁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劳动者应举证证明,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义务,比如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年终奖的规定等。劳动者无法有效举证,诉请就难以得到支持,因此工作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单位以实物的方式抵发年终奖,是否合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4、离职不发年终奖的规定是否合法? 实物中很多单位规定,发放年终奖之时已经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从公平角度出发,虽然发放年终奖之时劳动者已经离职,但实际上劳动者在该年度内已经做出贡献,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年终奖更为合理。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十四条*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因此离职不发年终奖的规定在实务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5、年终奖是否应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由于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本质上属于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应当统计在经济补偿计算范围以内,这里为大家推荐的是____________劳动合同(只要388元)。 微信搜索“商法通” 关注“商法通法律顾问” ----更好得帮您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链接:劳动合同/product/2009020340.html 文章来源/knowledge/2017050936344.html